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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晚上8点-9点,本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于非机动车道,有一行人快速横穿马路,因为天黑无路灯,躲闪不及,在非机动车道上与我发生碰撞,出事地点位于路口红绿灯以外120米左右,无人行横道处。交警根据道路两侧无护栏,行人可以任意通行,从而认定我为全责,行人无责,请问判定是不是有失,可以什么理由,提出异议。

交通事故
2020-04-05 18: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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