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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出资贷款买房,并且贷款也由女方全部承担,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归女方所有吗?另外房子可以写女方及其父母三个人的名字吗?

民事相关
2020-05-26 16:52: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先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了,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您好,名字可以约定处理,但若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从照顾女方的权益进行分割。
  • 房子写谁的名字,可以协商决定,写三个人名字是没问题的。至于离婚后房子的产权份额的问题,你也会分割到女方房产证登记分割的一半,因为是婚内购买,并且有登记女方名字,所以可以分割到相应的份额。
    追问:谢谢你,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这个方式是不是跟南方没有关系,房子应该完全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解答:因为是婚内共同购买,女方有出资,女方出资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占有的那一份额,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一人一半。
  • 肯定的说,可以写“女方及其父母三个人的名字”,签定购房合同时也要这样写、之后方便办理产权证。这是个按份共有,你们三人各占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其中你的三分之一是和你丈夫共同共有的。
  • 贷款全部由女方父母进行偿还的,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贷款由女方和父母共同偿还或者由女方偿还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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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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