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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审车时发现信号灯违章经过12123查询,这个违章不是本人的车辆,不是本人的车牌号,但是识别的车牌号是本人的,这个责任是属于谁?

交通事故
2020-06-11 23:22: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处理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升级,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 您好!目前,机动车交通违章信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查询,但尚不可以在全国异地处理。
    (一)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在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监控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二)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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