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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约定:1、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9月份 问题:1、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吗? 2、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解释是什么? 3、可以要求房东执行免责条款退还疫情期间的租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3-26 15:1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东要求以合同期未满(按照默认续签,2019年3月14日才到期)为由,说租房押金不退,是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按照第一次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到期续租。2018年9月14日开始续租,必须到2019年3月14日才到期,所以,租赁期未满的要求退租,就是承租人违约,押金不退是对的。
  • 您好,首先你肯定是不能免租的。
    追问:疫情期间房租如何考量?为何疫情期间不能免租?
    追问:疫情期间房租如何考量?为何疫情期间不能免租?
    追问:疫情期间房租如何考量?为何疫情期间不能免租?
  •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江苏针对疫情引起合同纠纷的审判意见看,租金合同,鼓励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的方式妥善解决。
    追问: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指什么?迫于现状需要退租,且已经承担违约押金,是否可以根据免责条款,要求房东退还疫情期间的租金?
    解答:如果您到期已经支付全部租金+违约金的情况下,现在因为疫情,可以协商要求退还部分租金,
  • 请告知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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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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