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的车是2014年11月购买的,2016年审行驶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结果我刚发现2018年我没有审行驶证,现在已经2020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会有什么处罚? 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3-26 18:16: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需要准备好车主的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船使用税证明和保险卡原件等相关材料;
    二,要处理完所有的违章记录;
    行驶证的年审流程
    一、申领年审表,盖章;
    二、拿好年审表,前往车辆辖区交警队盖章;
    三、拿着年审表,到车辆检测线入口处签字,进入检测线;此时需要缴纳一百元。之后就是进入车辆检测,检测项目有前后制动、后驻车、喇叭声音、尾气等;通过之后领取检测结果表,此时还需缴纳部分费用,要是检测没通过则要进行复验。最后拿着年审表、检测结果表和行驶证,领车辆检测合格证、行驶证打印有效期。
    四、前往车管所去到相应窗口,将年审表和车辆检测结果表入档,此时会领到新的路桥IC卡。
  • 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的格式条款
    在交强险中,被告制定的格式条款表述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下,保险人不负责其他损失和费用的垫付和赔偿。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注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保险人免责”。诉讼中,保险人一般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应解释为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上载明的有效期届满,故该免责条款应适用于本案;被保险人一般则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应解释为事故发生时,驾驶证本身效力期限的届满,也即驾驶员持有尚在换取新证的宽展期内的驾驶证是否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问题。我们认为,驾驶证本身效力期限届满属于驾驶证效力的丧失,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在宽展期内未换取新证或未被许可换取新证的后果;而超过驾驶证上载明的有效期限的驾驶证,驾驶人可以在宽展期内换取新证,在宽展期内该驾驶证仍合法有效。
    但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该项免责条款的真实意思对被保险人作了明确的说明,我们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免责。明确说明的标准如下:
    1、免责条款是否存有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颜色相异等方式与其他条款相区别。
    2、是否对全部免责条款及条款说明内容集中单独印刷。注意这两者并非是二者选择其一,而是并存的。
    3、投保人是否已经签字确认其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经明了。
  •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   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