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分居的凭证有:
1、双方签订的书面的夫妻分居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
租赁合同;
4、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导致分居的聊天记录与通话记录;
5、见证双方分居的第三人。如果双方是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通常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情况,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可以先起诉一次
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可以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如果
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