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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有一套房子租给中介,是2018年5月1号到2013年4月31号合同。房租费是一季度付一次,应该是2020年1月下旬付款,但是到现在都没有付。我能否把房子收回来

合同纠纷
2020-03-30 14:33: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截止2020年1月8日,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是一个月租金的50%。租客找地产中介,通过中介找到房东,然后三方合谈完成交易,这种方式需要收取租房中介费。中介费会按房客第一个月租房租金的百分比来支付。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但依各地惯例和租期长短而有所不同,有的全部由租客承担。价格比较昂贵!各地的租房中介费用1,北京在市区,一般分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中介费为一个月租金,由租户支付,例如:房租为每月1500,拿季付算,首月需支付7500(付4500押1500,再加上1500为中介费)。但各中介有所不同,都可协商决定。一般中介都会给予一定额度的打折优惠。2,成都在城区南门一带房东和客户各给半个月租金,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押一付三”。西南及西门上多半由客户付一个月租金给房屋中介方。3,上海房东与租客各支付月租金的35%作为租房中介费。从2018年6月开始,已经有部分中介公司上涨中介费了,各收上下家一个月房租的50%做为中介费。
  • 你好,通知对方付款以后,对方仍然不付的,可以将房屋收回
  •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收回房子
  • 你好,看你的描述房租合同早已到期但未续签,目前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需要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否则易发生争议。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具体需根据合同约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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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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