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骑电车,前面有人也骑电车,快到某小区口时我准备从她右方超车。我没按喇叭。她转向灯刹车灯都没亮也没看后视镜没往周围看,直接突然右转。然后她车头撞到我车尾左侧,我完全没事,她倒了坐在地上不起来,我下车过去但见她恶劣的态度断定是蛮不讲理的乡野泼妇,是她车头撞到我车尾,而非我撞到了她。跟乡野泼妇讲道理是完全没用的,而且我当时赶时间,所以就不管她直接走了。之后听路过的同事说她报警了,而且还一口咬定说自己没拐弯,说是我直接撞她的。她就在那个小区里住,跟小区门口的那些店老板估计都认识,那些店老板肯定都会帮她说话。随后我咨询了几位律师,有的说是对方违反交通规则撞了我而导致对方自己受伤的,这样的话我可能连医药费都不用承担。也有的说我事后没管她直接走了,可能要负全责。 请问我这算肇事逃逸吗?警方会不会相信她的诬陷?我大约要承担多少责任?

其它综合
2020-03-27 03:51: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有交警处事故认定书
  • 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对于无法修复的,赔付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交通事故赔款没钱、法院执行一次了拘留15天、下次不会再执行拘留,因为一事不二罚原则。除非有其他原因或者情形出现。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