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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拆迁后安置房写了儿媳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她们离婚了,房子属于谁,没有房产证

民事相关
2020-08-08 09:08: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们这房子属于家庭财产,父母,和您们都占着份额
  • 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去民政局备案同时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乃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写明,而房产一般都是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也在上述共同财产之内,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  当事人离婚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卖买过户手续。
      需要当事人个人拥有住房全部产权,如果是和离婚的前任配偶共有住房权益,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和买家到房管部门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房子是我借款二儿子盖的,拆迁后,分5套房2套买了还了债,还有3套,我有两个儿子,一套在我名下,两套在大儿媳名下现在大儿子跟大儿媳离婚了,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我名下的一套过户给二儿子了,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平分了,我跟我老婆住那里,他们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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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