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打扫卫生,被柜子砸到脚,导致脚趾肿胀发紫,走路变得困难,算不算工伤?
工作量变多了,可是工资未提高,能否叫公司提高工资?
提交辞职信,却迟迟不批准,公司是不是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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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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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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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先申请工伤认定后再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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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