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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那么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第一次一样吗?

民事相关
2020-03-24 11:35: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第2次起诉离婚,程序上和第一次没有太大差别,都需要先去法院立案,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
    2、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要提供更适宜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及孩子的花费单据等。
    4、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
    5、第1次判决的生效证明。现在有些法院已不需要,具体可先联系一审法官。
    《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依据《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需要提供双方在此期间仍未和好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双方没有联系等
  • 您好,需要带着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您好材料是一样的,如果有新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提交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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