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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块未确权的宅基地,我用个人的收人护了一段河提未给我补偿我父亲要协议曾送给其他一个子女继承 签有协议。那个继承方又转卖出去。请问协议还生效吗

继承
2020-03-27 19:54: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有的,可以联系对方主张的
  •   继承权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筑物是可以继承的):  1、只要当事人符合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之一的,就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继承;  2、否则在当事人符合本法第10--12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行使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论,村民申请使用的宅基地属于无偿使用,且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不属个人所有财产,是不能按照个人遗产进行继承的,只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n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转让接受父母等亲属使用的宅基地,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村户口、具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接受宅基地后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性条件、符合本地规划。如果依法没有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则不能经流转使用该宅基地。n非农户口或依法没有增添申请使用宅基地的人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后,只能以房屋的寿命使用宅基地,不得重建。
  • 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 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 法财产”。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 情况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
    格才行,且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 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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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