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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女方,现男方不到场,起诉离婚能判决吗

民事相关
2020-03-27 07:05: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 你好: 第一,你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第二,诉讼离婚需要两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原件、你的身份证两面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一份、财产清单及财产证据等。第三,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故你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举证证明你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孩子一直和你一起生活或是与你的父母一起生活,这样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的,男方有不良嗜好或是生活作风等有问题,男方生活漂泊收入不稳定等。抚养费按对方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的。第三,财产会依法分割的。第四,一审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两三个月就审结了。第五,如果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那你无权分割房子,但有证据证明房款是你们出的,可以分割房款的。
  •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 一般离婚诉讼,本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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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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