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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车时在机动车道行驶,车辆被扣了,身份证也登记了,要是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
2020-03-26 17:41: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交通部门
  • 新车未上好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在车管部门登记,只是实物号牌由于制作原因还未能固封,另外一种是还没有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
    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车辆与已经上牌的新车情况相同,车管部门会颁发临时号牌给该车辆使用,并且其保险手续应该已经齐全,此时交通事故就根据实际成因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未进行车管登记的机动车辆原则上是禁止上路行驶的,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需要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成因认定事故(如果认定事故责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并且依法对该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驾驶员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并且暂扣事故车辆。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这一点,你可以巧妙的告诉主办警官。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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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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