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租了市场的一家超市门前地方做生意,并且签了合同,合同上规定了其所属的一切地方都属于我们使用和支配,当初也有个口头的协议就是让一点地方给一家卖奶茶的。我们当时答应了。但后来奶茶生意不好转行卖鸡柳占地面积大大超出了事先口头约定的面积,经多次协商不成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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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超市对出租给你的土地有没有使用权.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超市必须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如果超市对门前地没有使用权,你们所签协议则属无效,依法律规定当恢复原状,超市应返还租金.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你则可能涉及到占道非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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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