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的当事人就是自己的朋友 他是约酒的带头人 我是其中一个他的朋友 我是第五个去到当时的酒桌 当晚十点到的 我又是第一个离开喝酒现场 十一点十几分就离开了,后面的所有发生的事情我都不知情,就在我离开后的时间里,有另外几个当事人的朋友来了,我们不认识,第二天早上才知道,当事人最后是凌晨接近两点出的车祸,开的他自己的没牌没证的摩托车,当场就撞在了限高栏上没有了生命,我是最后被通知去的喝酒,也是第一个离开的,后面来的那几个是当事人认识的朋友,也是碰巧在店里遇到的。请问,我的责任会怎么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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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酒席的组织者,而且也提前离开了喝酒现场,不是和死者同时离开,一般来说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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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劝酒应该不会太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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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详细交通事故来做判断,建议让法律专业人士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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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交通事故要先由交警判定责任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如发生损失,按责任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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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