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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年8月份开始上班,客服工作,人事行政等工作都是我在负责。薪资谈的是8000+社保补贴1500,帮公司招聘,注册了BOSS直聘,有BOSS在职证明盖章,公司是上海的,办公地址在广州,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是有时发支付宝,有时会分次发,有时会微信发。目前没确切的薪资证明。 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到2月10日左右,老板以为在家值班不用给薪资,后面了解了后发现要付薪资,就叫我不要上了,公司通知3月1日左右到公司上班,由于个人原因,请假请到了3月22日,说可以上班了,他又让我继续休到四月初。 我有上班时间值班记录。请问这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它综合
2020-03-24 1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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