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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的财产没有写过什么证明,婚后如果离婚的话是属于我自己的不在夫妻共同之间吗?男方婚后父母用拆迁款房票现金给我们夫妻共同名下两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他父母的?男方父母婚后用现金给女方名下买车是属于女方名下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3-26 21:55: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前登记的财产,如果结婚后没有加名,属于个人财产。男方用父母拆迁房买的夫妻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的(因为,没有只登记一个人,所以不能说是男方父母只对于男方的赠与),房子登记谁名下就是属于谁的。婚后登记的车,用现金购买的很难区分至今来源,所以这个车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可能性比较大。你问题那么多,建议你详细咨询会好一点。
  • 1、婚后买车,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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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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