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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一般多久才能离掉

民事相关
2020-03-29 19:35: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和我联系,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为您详细指导一下。
  • 你好,针对你的情况,就目前的这种情形,因为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无法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所以你就只能以起诉离婚这一种方式来解决婚姻问题的。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书写诉状、立案、开庭等等等。最快的话一个多月的,慢的话就不好说了,建议面谈咨询的
  • 一方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一方不同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 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法官需要在审限范围内做出离婚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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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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