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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西安高陵人,现在想把自己的老公(福建人)的户口迁入西安,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办理流程。

婚姻家庭
2020-03-27 21:37: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就是看你们西安的落户政策了。
  • 办理协议离婚要具备的条件:(一)确定有管辖权的民政机关。(二)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四)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五)亲自签字办手续。(六)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七)协议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 收养需要有民政部门的收养关系证明,拿证明,还有你和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派出所即可以办理迁移户口证明。
    办理收养很麻烦。
    一、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及公告、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对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审查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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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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