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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女方妈妈要用女方名字买房,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查男方的征信吗

债权债务
2020-03-26 16:25: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购房贷款是购买房产时候,如果钱不够,向银行借钱,那么这笔钱就叫做购房贷款。
      申请手续有: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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