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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客户2018年八月的一个晚上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当时路上没有路灯,前方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上,造成事故对方人员受伤肋骨骨折,当时有报案和报警,现在客户收到对方起诉书要求赔偿当时的住院医疗费务工损失等各项消费共计10几万,遇到这种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
2020-03-25 09:28:2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应当赔偿对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有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因为只是三根肋骨骨折,估计不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因为车辆都有交强险,有的还有商业险,所以,都是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肇事者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这个要看对方的起诉书中的内容以及你们交警怎么定责的。
  • 有交警做出事故认定,看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 这种正常去法院应诉就可以,如果不懂,可以请个代理律师
  • 去法院应诉,对方的主张是否合理
  • 需要有事故认定书和对方诉状的内容,应诉,争取少赔
  • 你好!这种情况请律师应诉
  • 客户出的事故,一般是与你们无关的。客户不会和你们喝酒后驾车吧?具体来电咨询
  • 请告知诉状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你的客户与你是什么关系?
  • 如果有保险,那么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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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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