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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也微信了协商沟通了离职事宜,是按自离处理,没有签订离职证明,那么微信上的协商是否可以作证? 2,公司违背了以下两个方面: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试用期并未交社保、转正后才交)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押了一个月的工资) 3.我后期是否可以发送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

劳动纠纷
2020-03-24 06:13: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到了约定中止或终止时间,用人单位没有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没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而是过了一个月才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这样情况用人单位存在办事拖拉或不当行为,但要是没有为劳动者造成损失或不利后果时,用人单位还不存在法律上的责任。  一是合同到期后,劳资双方都没有提出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则视为劳动合同关系的延续,待履行续签手续法律上(劳动合同法第10条)给予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即使过了几天也没有到一个工资支付期,不宜主张二倍工资。  二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时限,只是适用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三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应建立良好的用工关系或劳资关系,只要是诚实信用,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前提下,一般地细节问题应相互宽容与理解。而且拖延了只要将合同订立时间前移至实际用工之日,则不会损害着劳动者利益且没有法律障碍的。  四是用人单位的延误可以存在实际上的原因,比如承办人外出、赶上法定节假日或长假等等。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员工哺乳期内解除其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有《劳动法》第二十五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刑事犯罪等)。因此,你单位已经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先寻求与单位进行调节或向劳动局举报。如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1、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法律风险:

      1、对于劳动者来说,已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写个人原因,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来说不存在法律风险;

      2、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只写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没写是劳动者提出还是单位提出,那么后续可能产生争议,劳动者有可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

      三、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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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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