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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疫情期间公司因业务减少而辞退员工,并且开具了接收证明后才辞退的,而且因为员工不满适用期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赔偿,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4-05 12:03: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能是想用第一款把您辞退,如果您能证明不符合该情形,公司就肯涉嫌违法解除合同。
  • 可以协商尽量协商,如果没法协商建议起诉处理。
  • 试用期内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不用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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