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左转车尾被撞,在一般情形下如果被直行的车辆撞击,且没有交通信灯,为非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应由交管部门进行调查后,作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
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