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母原住一间平房,后来拆迁,我父亲回迁购买了一套经济实用住房,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购买时,购房合同上写有安置5人,即我父母和他儿子一家3口人,现在我父母都已去世,我哥认为该套住房是他的,但是根据《继承法》有我继承的份额,法院有人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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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国不动产一般是采取登记主义,即房产证上的人既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根据现有的证据可以认定房屋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除非你哥拿出相反的确切的证据,或者说房产证上显示他是共有人,否则该房屋应为你父母的遗产,由子女们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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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