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超市员工,有顾客买了两瓶啤酒,过期了,要求1000元赔偿,现在讲到400元,啤酒共5元钱,我认为的十倍赔偿不合理吗?这种事经常发生,他们是一个团伙,经常来我们商场,我们的同事很多遭殃的,是不是敲诈呢?

民事相关
2023-02-05 20:19: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协商处理
  • 敲诈不管多久只要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都应当接受。刑事案件具有追诉时效。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