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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前夫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孩子共同抚养,债务等卖楼还清,当时欠我弟弟十万,然后我前夫给我弟弟写的欠条,说孩子高考结束卖楼还清,可是现在我弟弟要钱,我前夫不还,我弟弟起诉他,我前夫起诉我,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夫有权利起诉我吗

民事相关
2020-03-18 12:45: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
  • 你好,你前夫没有权利起诉你,应该是你弟弟起诉你们双方。
  • 您好!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 个人认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追加您为共同还款人。若是单独起诉您应该不能成立。
  • 如果是婚内债务,需要承担一半的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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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