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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我爸驾驶车辆被后车追尾,车后面有变形和油漆蹭掉,随即下车与当事人童某理论,发现相识(在农村,隔壁村的),童某口头承认错误,让我爸先去修车,多少钱微信转给我爸,我爸有急事又相识就当真了。事后我爸将车修理,花了600多,打电话童某,童某几次都没有接听,我爸一时没处理此事。2020年1月,我爸和童某都在家,我爸就和我拿着维修单和发票去童某家中处理此事,结果对方概不承认此事。态度十分野蛮不讲理,我一气之下,砸了他家厨房玻璃(成本70-90元),我说你不赔我也不赔。但童某随即报警,派出所出警处理此事,一直协商不成,将双方都带到了派出所,耗到晚上12点多,警方说童某撞我家车这事,他们处理不了,已经过了他们受理时间权限,他们没法立案处理,我砸他家玻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损坏他人财物,如果不与对方和解,要将我刑事拘留5天以上15天以下。无奈之下,只能与童某和解,此时童某又提出我砸他家玻璃吓跑了他家财神爷(童某十分野蛮贪婪,但也迷信),让我事后到他家门前放5000响鞭炮承认错误,迎接财神。当时很晚,我也很迷糊,警察一直说不和解就要拘留我,签下派出所调解书,第一条赔对方玻璃300元(加了个人工费,但肯定还有多余100多),第二条事后上门给童某放鞭炮。第一条当时就转给对方了,第二条我现在反悔了,不想履行。心理受不了,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被撞车不赔不说,倒贴300,还要上门放鞭炮。现在警察告诉我,我不履行第二条,他们要处罚我,童某可以去法院起诉我。童某去法院起诉我,我无所谓,他不嫌麻烦随他,但派出所处罚我,会是什么啊?警告吗,还是拘留5天,治安管理办法,情节特别轻微,是怎么认定的?

刑事行政
2020-03-18 11:14: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