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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在2016年欠了我21000块钱,并写了欠条,现在还能告他吗?

债权债务
2020-03-19 08:48: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他没财产偿还,法院也没办法,只能等他有钱后才会再执行。有借条你只能以民事纠纷去起诉,诈骗罪刑事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不是由你自己去告的;民事纠纷的话你如果请律师的话,费用有律师代理费跟法院的诉讼费,然后律师会给准备相关材料去法院立案;你胜诉后诉讼费用由他出,只能要回你的钉款,要不了精神损失费;诉讼前对他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就不怕胜诉了他不还钱;证据有欠条就可以了。
  • 分情况的,如果有约定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如果超过这两年,则法院不在保护其权利。如果在写欠条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受最长20年的保护时效的限制。还是要看您这边具体的欠条内容,如果还未过诉讼时效,就还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则可以保存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的,尽快补充材料确保诉讼时效
  • 只要是真实存在的,当然可以
  • 如果没写还款时间,可以起诉
  • 这要看借条有没有还款期限。
  • 你好,这个是可以起诉的
  •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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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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