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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我国承认国外离婚判决条件有哪些?

民事相关
2020-03-16 19:59: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
    2、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我国不予认可。
    3、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已明确离婚判决的生效时间的,申请人无需另行举证,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4、不存在诉讼竞合。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对该当事人作出的离婚判决已得到我国法院的承认,则对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拒绝承认。
    5、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存在国际条约或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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