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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了,抚养权在女方手中,女方有精神病,过年时女方带孩子出走。现在女方在精神病院(救助站送过去的),孩子在救助站。孩子十岁,我想接孩子回家,救助站不同意,请问我应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接孩子回家

民事相关
2020-03-17 16:10: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四种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您可以委托律师帮您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获得小孩的抚养权后即可对小孩进行抚养。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能帮到你
  • 救助站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要抚养权可以起诉
  • 你可向法院起诉,你有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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