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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辞工到期,领导不签字,我还要继续上班吗

合同纠纷
2020-03-19 20:43: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工到期了,工资公司说要压一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劳动者离职了,非法压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这是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你按程序履行前述通知义务后,到期就可以离职。
  • 你好,未批准离职就需要继续上班的,建议和公司协商处理
  •   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要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期内,单位没有违法用工情况,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违法用工情况,随时可以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到时间就可以离职,单位不结算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离职提前30日申请,30日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了,单位不得阻拦。
    如果单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资等,可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提前30天向单位领导申请辞工的同时也要提交一份给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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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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