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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月签过劳动合同,2019年7月离职,2019九月二次入职。二次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且自2018年12月份以来用人单位没有交过保险,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请问赔多少钱合适

其它综合
2020-03-16 18:06: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没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就是11个月双倍工资因为入职超过一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手里的材料要能反应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要求支付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