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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离婚,生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是有正常产假跟生育津贴!如果再婚再有孩子,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民事相关
2023-02-06 20:50: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单独致电告知详细情况和问题,委托《本》律师帮助争取解决离婚纠纷。
  • 不能同时享受。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根据国务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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