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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因和对方父母不合导致分开,有一女(5岁)一子(3岁)户口均在我这边(女儿上的单亲随母姓,儿子当时做了亲子鉴定随父姓)。 去年手头写了一份协议,说俩孩子随父生活,每月付抚养费1000,如果不付次月翻倍,并不让见孩子。因我经济紧张此钱未付。(咨询过本地律师说此协议并不完全具有法律效力) 现男方以要求付抚养费为由要起诉我,我想要回闺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大吗?孩子之前随男方父母生活三年,随我父母生活一年。 双方经济情况: 我(女方):现有固定工作,父母,祖父祖母均有时间可以照看孩子。家庭经济条件优于南方。 男方:无固定工作,男方靠打工为生,男方父亲做小生意,男方母亲无工作(平常孩子也是她照顾)家有外账未还。

婚姻家庭
2023-02-07 0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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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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