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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八个月,怀孕我姑娘六个月,我没在家去我妈家老公就在家和他妈吵架喝药死了,然后他妈家让我上我妈家呆着,我妈就给我领回了,婆家地房钱啥也没给我,我自己把孩子养大,我姑娘今年三十我婆婆公公都去世了,他家的房子地还有钱应不应该给我和姑娘,请问你帮帮我,谢谢你……

婚姻家庭
2020-03-14 17:25: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个人认为,对于您丈夫的遗产,您、您女儿以及您丈夫的父母有同等的继承权利。您女儿可以代为继承您丈夫父母的遗产。若您对您丈夫的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您有权利继承您丈夫的父母的遗产,否则无权利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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