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开痔疮的,手术前的检查都做了,医生看了报告说可以手术,手术单和麻醉单子都没给我们签字,就手术了,麻醉一打,就心脏骤停,呼吸停止,后来抢救上来一口气,医生说吓死了,等会儿就好了,等了一个多小时,医生看不行,就转去人民医院抢救,目前还在ICU病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说,脑细胞死亡过多,算是植物人,气管也切开了,目前在医院已经有25天了,这个如何赔偿呢,能否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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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看,应该属于一起医疗事故,具体可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如调解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诉讼,后期可能会对事故做因果关系责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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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痔疮手术不至于发生这么严重的危害后果吧,以前你们没有签过字,现在让你们签的话,你们就不能再随便签字了,注意保留证据,感觉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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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对医院是否存在不当医疗行为,以及此不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大小后,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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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这医疗过程有无过错,可以依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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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