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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于2016年结婚,他和他前妻于2014年7月买了房子按揭,这是他们买的第二套房子,当时限购,所以他们离婚后买的这套房子,现在老公还贷,房产证是他老婆名字,我担心老公万一有什么意外,他前妻是不是会成为房屋所有者,我应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民事相关
2020-03-20 09:4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产权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男女离婚后以女方个人名义买的房子,所有权只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该房子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即使是离婚后男方还的贷款,也不改变这一法律事实。故出于维护男方权益考虑,建议男方和他前妻沟通商量,看能否过户更名变更所有权登记,将房子变更成两人共有
  • 房产是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如果只登记一方,且二人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只属于登记一方的财产
  • 他们离婚以后购房,与你婚姻期还款的这一部分,你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问:可以要求去除他前妻名字吗?她又不还贷还膈应人。万一我老公有什么意外剩下的房贷怎么办呢?
  • 要么把房子过户到你老公名下,要不然房子在人家名下,就是人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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