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歌曲现在很火爆,有的是朋友聚会活跃气氛,有的是上传网络博点击量……但这种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改编和传播会不会侵权呢?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等。著作权法赋予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此外,著作权法对于作品传播过程中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主体也给予了一定的精神和财产权利,学理上称之为“邻接权”。邻接权的主体主要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和广播组织。原则上,凡未经作者或邻接权人许可行使上述权利的行为,就是法律定义的“侵权行为”。那么是不是任何使用他人歌曲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