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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6女,前段时间和班级一名女同学发生争执,次天晚上在校门口我被两个混混堵住,并且威胁我,而且动手动脚,摸我的手,脸和胸部。我问那个女生,她说她就要给我些教训,承认了这件事。我不太敢告诉大人。我自己去过公安局,可能事情太小了,他们不上心,每次我去他们都支支吾吾,不解决好这件事。 我该怎样做

刑事案件
2023-02-08 11:01: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追问:我报警了,可是他们并不管这件事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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