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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六个未成年对他人造成故意伤害轻微伤需要判刑吗 派出所又告诉我们现在要定寻衅滋事

民事相关
2020-03-11 22:12: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寻衅滋事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中“情节较重”的处罚。根据执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较重”:(1)组织、纠集多人或者多次参加结伙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的;(3)追逐、拦截他人,造成一定后果的;(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5)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两次以上,或者财物价值较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微伤害的;(7)一次随意殴打、追逐、拦截多人的;(8)使用交通工具追逐、拦截、殴打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9)追逐、拦截、殴打妇女或者未成年人的;(10)在公共场所结伙斗殴的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
  • 来电介入刑事案件、核实详细刑事问题,尽快委托《本》人处理刑事犯罪问题。
  • 这要看具体案情,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当然也有可能没达到犯罪程度。如果公安已经立案,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