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工伤九级大概可以赔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3-25 11:53:0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伤残九级是已经申请过劳动能力鉴定得出来的结论吗,其次伤残等级的确是工伤赔偿中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但是还与你的年龄、工资情况等信息。并且工伤主要的程序还涉及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通过你上述的信息,目前我无法帮你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额,建议你详细说明,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计算出一整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对于你后续的处理是有非常大的帮助。
  • 具体要根据您的年龄工资等才能做出判断。
  • 需要根据您的工资收入水平及其他因素确定
  • 根据年龄工资等因素计算,十几万大概
  • 你好,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到人社局复印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认定决定书丢失的,人社局工伤认定材料保存50年,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你好,九级工伤赔偿九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合同时还要赔偿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就业补助金。
  • 工伤九级大概可以赔付多少?看年龄
  • 工伤赔偿跟停工期,月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都相关,没有具体相信算不出来
  • 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