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出租方出租房产(商业用)整栋出租给承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合同,11月份声称周转不开,我答应给他缓一个月,期间一直各种原因拖欠,今年2月因为疫情,我致电他给他免2月份的房租,他声声答应,但是经常电话不接,房租说给,然后又不接电话,找不到人。到现在为止,欠房租4个月,按合同,无故拖欠7天以上,就可以收店。现在也联系不上人电话不接,今天我去到门店,关着门,于是我就填了一把锁,我想问我现在可以收铺重新招租吗?他的东西怎么处理?我需要发信息通知他我已收店吗?

合同纠纷
2020-03-12 10:10: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