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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替我朋友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已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未婚女子生育了孩子,孩子出生证明在父亲栏可以写男方的名字吗,对他有什么影响,对孩子上户有什么影响

婚姻家庭
2020-03-14 06:10: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这样的,可联系派出所处理地。
  • 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孩子是黑户也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没有户口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要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户口,但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可以用DNA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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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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