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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春节期间加班3倍工资是按底薪计算还是按综合工资计算的

劳动纠纷
2020-03-14 01:24: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和公司之间没有约定,按照你综合工资计算
  • 工资底薪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大部分按照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创造的价值等等计算。例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十一天。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举例说明,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为2000元,日薪为2000/21.75=91.95元。休息日加班一天,发双薪:91.95*2=183.9元。
  •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计算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 综合工作计算三倍工资。
    追问:陈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绿天环保公司员工今年春节根据公司需要留守公司,从元月24日至元月31日8天,也是公司放假日期。这期间公司安排我们休息二天半其余五天半都上班了,这休息天数能算缺勤吗?发元月份工资扣了我们一天半综合工资这合理吗?
    解答:不合理,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你好,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
    追问:基本工资和底薪有什么区别
    解答:基本工资实在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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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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