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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工地老板有无责任

劳动纠纷
2020-03-13 22:11: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正常可以视为工伤处理。
    追问:你好,戴律师,谢谢你的回答,工人是在工地工作期间,突感到身体不适,后通知家人接回去医院检查出疑似脑溢血,这种情况工地老板有无什么责任,麻烦戴律师回复下谢谢
  • 需赔偿的项目有: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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