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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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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户籍问题,具体可以询问公安户籍部门。关于抚养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或抚养费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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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对此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对方返还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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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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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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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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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的有关规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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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协助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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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男方要求归还孩子的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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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起诉孩子父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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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法律程序具体是指什么,要回出生证,上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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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男方要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要求其归还,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出生证明在男方手中。具体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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