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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母亲名字买的房子,确实用了我的钱,贷款也是我还了一部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20-03-10 17:1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进行分割财产,需要先有一个确权之诉,下一步才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因为房子是你母亲的名字,不动产的公信公示原则,这房子现在属于你母亲。
  • 不属于共同财产,只能主张还款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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