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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办一公司,因按规定需二人申请注册,我就邀请一位朋友加入,朋友未出资,只用了他的身份证,当时,我很随便在另一方出资比例上写上20%股份,现在朋友想离开公司,当他得知我当时在注册时他的一方有20%的股份,所以,在离开时要求转让20%的股份,请问他有没有这一权力吗?

公司企业
2004-03-13 20:31: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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